日前,经浙江省司法厅审核,浙江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准成立公司律师事务部,同意浙江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工作。
公司律师事务部由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和主管,是公司律师的执业机构。公司律师是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、取得公司律师证书的员工。公司律师履行企业法律顾问承担的职责,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,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。公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《律师法》等规定的会见、阅卷、调查取证和发问、质证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,以及其他权利。
公司律师事务部的成立和公司律师工作的开展,标志着公司依法治企水平进一步提高,对于培养法律工作专业人员,充分发挥法律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和保障作用,防范公司法律风险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。
山水集团成立于2003年,以浙江丽水为大本营,产业辐射至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长沙等地,是一家致力于金融投资服务创新的综合型民营企业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依法治企的理念,以“品牌、利润、安全”为企业宗旨,十分重视各项业务的规范经营和风险控制,专门设立了集团风险控制部,全面管理集团及各个子公司、关联公司的法律事务。在国家倡导公司律师作为律师执业机制“多元化”的背景下,山水集团在省市司法部门的指导下,积极探索成立公司律师部,更好地结合企业自身需求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。
下一步,公司将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》以及浙江省司法厅《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逐步完善公司律师管理工作,为促进依法治企不断探索新模式。